医院简介
兴安县医院学科齐全,设备先进,整体医疗、护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在桂林县级医院中声誉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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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人民医院创建于1950年,是一所集医疗、急救、预防、保健、康复和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是兴安县医疗急救中心。医院是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上海第二军医大、湖南湘雅三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的技术协作医院,是桂林市人民紧密型三二医联体分院,是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中国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四医院专科联盟单位,是中国县域医院出血中心联盟常务理事单位、桂林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桂北蛇伤救治中心兴安站点。
一、医院概况
医院位于兴安县城中心,占地面积58亩,院区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环境幽雅。医院业务用房面积34878平方米,核定床位499张,实际开放床位630张。医院设有18个职能部门、20个病区32个专科、9个医技辅助科室、9个后勤科室。现有在职职工783人,研究生8人,本科生405人,职工本科生比例51.7%,正高职称21人,副高职称120人,中级职称244人,“兴安灵渠人才”2人、名医工作站1个。
二、医疗设备
医院设施完备,拥有1.5T核磁共振、联影80排螺旋CT、西门子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美国GE-VIVIT7彩色B超、日本奥林巴斯GIF-Q290胃镜结肠镜、美国GE公司DR等先进医疗设备,为临床诊疗的开展提供了强力的支撑。年门急诊诊疗约45万人次,住院患者2.4万人次,手术量约5700台次。
三、学科建设
医院是国家标准版胸痛中心、国家基层版房颤中心、国家综合防治卒中中心、国家乙肝临床治愈门诊、自治区首批千县工程建设单位、中国创伤救治联盟创伤救治中心建设单位。医院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在桂林县级医院独占鳌头,拥有4个自治区级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儿科、感染性疾病科、急诊医学科、呼吸内科)、2个自治区级医疗卫生重点培育学科(肿瘤内科、产科)、8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儿科、医学影像科、检验科、心血管内科、普通外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6个县级临床重点专科(普外科、神经综合科、骨科、儿科、妇产科、麻醉科),5个县级一院一特色学科(普外、泌尿、肿瘤、消化内科、骨科)。
作为全县医疗系统的龙头单位,指导全县10家基层卫生院通过桂林市胸痛中心联盟认证授牌,建成医学影像、临床检验、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县域医共体共享“五大中心”,是兴安县检验、病案、药事、护理、院感等11个质控中心挂靠单位并承担全县质量控制工作。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医院作为牵头单位,与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个乡镇卫生院、114个村卫生室组建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有序就医格局。
四、人才引进及人员招聘计划
(一)人才建设
1.人才引进政策:享受人才津贴、住房补贴、编制办理等福利待遇保障!
2.后备人才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进入后备干部人才库,提供科研、培训、进修等平台,为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保驾护航!
3.攻读学历学位:鼓励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获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者享受人才津贴!
(二)引进急诊医学科带头人1名
资格条件
1.学历与学位要求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2.职称资格
具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3.工作经验
具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的急诊急救或者重症医学科工作经历5年及半年以上三级医院进修经历。
4.学科建设能力
需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学科带头人经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担任科主任或副主任满3年。
5.年龄要求
年龄45岁以下。
(三)优秀人才招聘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及责任心;
2.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各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相应的执业准入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且执业范围符合专业技术需要;
3.具备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需求;
5.具备团队意识,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6.学历要求均指全日制学历;
7.应聘医师岗位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8.临床医师、医技人员及其他岗位人员原则上要求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学位者及急需紧缺专业条件可适当放宽;
9.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四)福利待遇
1.工资按国家规定标准发放;
2.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紧缺专业者,根据《兴安县人民医院人才管理办法》(兴医院字〔2024〕33号)文件规定,享受人才津贴、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临床医学专业按政策提供事业编制;
5.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招聘岗位人数及基本要求
五、报名方式
应聘方式(选取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名)
(一)投递电子邮箱:2634919637@qq.com
(二)电话联系报名:13788336385(雷老师)
(三)现场报名:兴安县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一楼人事监察科,电话:0773-6222445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兴安县人民医院官网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参加区内外各大医学高校双选会,现场公布医院招聘信息及接收报名。
(二)报名
自2025年4月30日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报名直至各岗位招满。
(三)资格审核及初筛
医院以报名简历及附件材料(学历、相关资格证书等)进行资格审核,择优初筛进入面试人员。
(四)招聘考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笔试+技能操作方式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个人。
(五)录用
参加面试及考核的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提出拟录用名单,上报医院院长办公会、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六)体检
经录用人员,按医院要求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岗位的,根据面试者的总成绩排名,依次补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七)签订协议或合同
经录用的面试者,由人事科发出录用通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者办理报到手续,无故逾期者,视为放弃录用机会。
七、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包括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规培证书、奖励证书及反映个人实绩的各种材料。对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招聘考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