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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人民医院病房负压管道及设备带等采购院内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0作者:本站编辑来源:原创文章访问次数:34次

院内比选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兴安县人民医院病房负压管道及设备带等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兴安县人民医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826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AXRMYY-ZC2025-C-012

2.项目名称:2025年兴安县人民医院病房负压管道及设备带等采购 

3.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4.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5.最高预算价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6.采购需求:拟采购房间维修阀51个,静电喷塑设备带244米,截止阀4个,φ16*1.0无氧紫铜管176米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院内比选文件  

7.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竞标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能力;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5825日下午1730分前(北京时间)

2.地点:兴安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3.方式:以报名登记的方式领取比选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须提供相应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公章无效);

(2)非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售价(人民币):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826930(北京时间);

2.地点:兴安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注: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院内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8月26日上午9时30分

2.地点兴安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公告发布方式:兴安县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xarmyy.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兴安县人民医院

   址::广西桂林市兴安县兴安镇康宁街78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773-6222121   

兴安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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