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简介
兴安县医院学科齐全,设备先进,整体医疗、护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在桂林县级医院中声誉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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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人民医院创建于1949年,是一所集医疗、急救、预防、保健、康复和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是兴安县医疗急救中心。医院是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上海第二军医大、湖南湘雅三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的技术协作医院,是桂林市人民紧密型三二医联体分院,是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中国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四医院专科联盟单位,是中国县域医院出血中心联盟常务理事单位、桂林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桂北蛇伤救治中心兴安站点。
一、医院概况
医院位于兴安县城中心,占地面积58亩,院区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环境幽雅。医院业务用房面积34878平方米,核定床位499张,实际开放床位630张。医院设有18个职能部门、20个病区32个专科、9个医技辅助科室、9个后勤科室。现有在职职工796人,研究生9人,本科生405人,职工本科生比例51.7%,正高职称24人,副高职称129人,中级职称244人,“兴安灵渠人才”2人、名医工作站1个。
二、医疗设备
医院设施完备,拥有1.5T核磁共振、联影80排螺旋CT、西门子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美国GE-VIVIT7彩色B超、日本奥林巴斯GIF-Q290胃镜结肠镜、美国GE公司DR等先进医疗设备,为临床诊疗的开展提供了强力的支撑。年门急诊诊疗约45万人次,住院患者2.4万人次,手术量约5700台次。

三、学科建设
医院是国家标准版胸痛中心、国家基层版房颤中心、国家综合防治卒中中心、国家乙肝临床治愈门诊、自治区首批千县工程建设单位、中国创伤救治联盟创伤救治中心建设单位。医院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在桂林县级医院独占鳌头,拥有4个自治区级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儿科、感染性疾病科、急诊医学科、呼吸内科)、2个自治区级医疗卫生重点培育学科(肿瘤内科、产科)、8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儿科、医学影像科、检验科、心血管内科、普通外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6个县级临床重点专科(普外科、神经综合科、骨科、儿科、妇产科、麻醉科),5个县级一院一特色学科(普外、泌尿、肿瘤、消化内科、骨科)。
作为全县医疗系统的龙头单位,指导全县10家基层卫生院通过桂林市胸痛中心联盟认证授牌,建成医学影像、临床检验、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县域医共体共享“五大中心”,是兴安县检验、病案、药事、护理、院感等11个质控中心挂靠单位并承担全县质量控制工作。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医院作为牵头单位,与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0个乡镇卫生院、114个村卫生室组建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有序就医格局。
四、人员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需求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及责任心;
2. 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各岗位须取得相应的执业准入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且执业范围符合专业技术需要;
3. 具备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 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需求;
5. 具备团队意识,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6. 学历要求均指全日制学历;
7.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三)福利待遇
1.工资按国家规定标准发放;
2.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临床医学专业按政策提供事业编制;
4.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报名方式
应聘方式(选取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名)
(一)投递电子邮箱:2634919637@qq.com
(二)电话联系报名:13788336385(雷老师)
(三)现场报名:兴安县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一楼人事科,电话:0773-6222445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兴安县人民医院官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自2026年1月14日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报名直至各岗位招满。
(三)资格审核及初筛
医院以报名简历及附件材料(学历、相关资格证书等)进行资格审核,择优初筛进入面试人员。
(四)招聘考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笔试+技能操作方式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个人。
(五)录用
参加面试及考核的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提出拟录用名单,上报医院院长办公会、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六)体检
经录用人员,按医院要求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岗位的,根据面试者的总成绩排名,依次补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七)签订劳动合同
经录用的面试者,由人事科发出录用通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办理报到手续,无故逾期者,视为放弃录用机会。
三、其他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到岗前需提交近三个月内县级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